关于征集创业街2010年创业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创业街2010年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2010届毕业生:
     为了全力推进我校创业街创业实践的开展,满足学生创业需求,帮助学生强化创业意识,历练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创业教育,现面向全校征集创业街创业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我校全日制2010届毕业生(个人或创业团队)、院系产学研基地(系科或专业教研室牵头,学生参与),均可提出创业申请;
2、参加自主创业的学生必须是品学优良、能力出众的优秀学生,可以以个人或创业团队的形式提出申请;
3、各院系以系科产学研基地形式提出申请的必须结合所在院系的专业特色选择创业项目和方式;
4、参加创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选择发挥专业优势的创业方式和内容,申报的项目最好与专业对口或相近;
5、自主创业者必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创业者要制定详尽的创业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自主创业的学生必须接受院系创就业指导组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
7、创业者必须严格按学校创业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8、创业街(学校中门坐南朝北11间门面)为我校创业教育孵化基地,创业时间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将由下一届毕业生入驻创业。
二、项目征集日期:从2010年2月1日起到3月5日截止。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ntvc.edu.cn  进入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创业工作室项目申请书 ),垂询电话81050742、81050743、13912861805.
三、项目征集方式:创业项目书交所属院(系),各院(系)初审后报学生处。
四、项目的审批:学校创业管理机构确定初步入选方案名单,入选方案参加创业项目陈述会,论证审批。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同学了解并参与到活动中来,推动创业街新一轮创业项目地顺利开展。同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表》,做好参加创业项目陈述会的准备。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日期: